尽管许多毕业的大学生已做了充分的精神准备和心理准备,然而,当他们带着憧憬和懵懂真正踏入职场,仍有茫然不知所措之感。在求职受骗后,不知如何投诉,不会用法律武器维权。没有充分了解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,不懂劳动合同怎么签订,招工手续如何办理,试用期的期限又是多久?
职场案例:小萌大学毕业来到一家私企公司,觉得工资还不错,干的也有劲。起早贪晚,加班不断。谁知试用期没完没了,只字不提转正的事。忍耐了一个月之后,小萌终于忍耐不住,跑去问老板,老板只是口头答应马上办理转正手续,但一个月过去了,老板好象忘了这事,小萌就再次提起这事,谁知等来的结果却是以心态不稳,被炒了鱿鱼。因为没有合同在先,只能哑巴吃黄连,有苦说不出。
宏威职业顾问指导:
大学生离开学校,进入职场,首先要签定一个三方协定,进入公司以后,要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,受到劳动法的保护,遇到问题,学会拿起法律武器,保护自己。
一、三方协议是什么?
三方是指学校,企业,毕业生三方。三方协议是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的简称,它是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,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、档案、保险、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。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。
三方协议的意义何在,什么情况下应该签?应届毕业生,三方协议一旦签署,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,因此,应届毕业生为了保障自身权益,签三方协议要注意细节和签约事项。在签定三方协议前,要与企业充分地洽谈,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,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;民营企业、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,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。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。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,包括规模、效益、管理制度等,还要了解自身与用人单位的权益、职责关系,了解协议期限。在协议中,岗位、待遇、工作环境等都没有体现,因此,毕业生要先对用人单位做好充分了解,认真考虑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关系,权衡利弊。
一旦签了三方协议,就要受法约限制。不要出现签三方协议后违约问题,以免给人留下不诚信印象,给自身带来负面影响,频频违约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。毕业生签订协议书时要慎重,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了个人意见,用人单位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后,该协议即开始生效,毕业生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。在签订合同或解除协议之前,该协议都具有效力。如果在签订之后,又有其他就业选择,必须与原单位办理书面解约手续,经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备案后,办理改派或其他手续。但毕业生可能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。
毕业生毁约无外乎两个原因:一是新的签约单位薪水高,二是新的签约单位有更大的发展空间。从2005年开始,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,如出现毕业生违约情况,违约金被限定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。虽然违约要受到经济损失,但是数量上不是随意的,如遇到企业漫天要价的时候,毕业生要懂得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。
二、就业协议不能取代劳动合同
三方协议签定后不是完事大吉,还要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。
劳动保障部门指出: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单位一旦和求职者确立了劳动关系,就应依法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;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,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。
有关专家形象地比喻说,就业协议类似于“出嫁协议”,而劳动合同类似于“夫妻协定”。前者发生在学生毕业之前,由学生、学校、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“出嫁协议”,以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,包括擅自解除约定方应支付的违约金;但是,“出嫁协议”只约束“婚前”,“婚后”的生活如何安排,应由“夫妻协定”明确。一旦学生毕业离校后,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,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应确立劳动关系,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,而就业协议则同时终止。 |